2017年10月1日 星期日

節錄「台灣是中華民國一部分的陷阱-從中華民國憲法談起」



這部憲法可怕的地方在哪裡?
  1. 中華民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前身,也就是說,根據這部憲法,只要你的國家名稱叫做中華民國,在國際法上,你的國家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2. 這部憲法明白的指出,中華民國的固有疆域就是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擁有的領土,這個固有疆域固然沒有把台灣寫在裡面,但是如果台灣自己說自己叫做中華民國,那很抱歉,因為中華民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說自己 = 中華民國,因此台灣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有的人說,你看!你的邏輯錯誤,雖然中華民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但是台灣並不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說得很好!所以馬英九現在改口說「台灣是中華民國一部分」,這樣的邏輯才會正確:中華民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因此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
  3. 依照現行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的領土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固有疆域不包含憲法增修條文當中的自由地區,但是領土在固有疆域上面的中華民國主權又在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的中華民國國民手上,請問,成立嗎?所以現在居住在所謂「中華民國」的國民,根據憲法內容,沒有領土。(啊啊啊~我們沒有領土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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